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網路選課說明

依據八十五學年度第四次教務會議,有關軍訓課程的決議:「軍訓課程全部改為選修,每週上課2小時2學分,其學分不併入各學系最低畢業學分數內計算。」

※軍訓課程選課均以網路選課登錄為準

選修方式:

一、本課程授課對象以本校全體學生為主(含研究生及大學生),惟不開放外籍生、陸生、交換生、產專生及台中一中科學班選修。

二、開課班別為建議各系保留時段,提供該年級系所同學選課之參考,減低選課衝堂,非學生優先選課之依據。

三、本課程選課人數限制為50人止,惟人數已達上限仍有意加簽時,須於第1週參加課堂聽課,並經授課教官同意後加簽。

四、為維護辦理役期折減同學之權益,每一學期(含各年級)最多得選修二門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,惟課程名稱不得重複(含不同授課教官);另同一學期欲加選第二門課程時,須於開學第一週參加課堂聽課(不開放網路選填),並經授課教官同意後加簽,避免影響其他同學網路選課權益。

五、欲辦理役期折減時,同一名稱課程,即使不同教官授課,亦僅能折減乙次(2天),應避免重複選修;惟若該課程不及格時,於爾後學期再次選修同一名稱(含不同教官授課)之課程,合格後,即可辦理役期折減(2天)。

六、有關役期折抵相關規定說明如後:
1.82年次(含)以前~折減「現役」役期:
(1)就讀大學(含研究所)期間,已修習之「軍訓課」,每門課程成績合格(達60分)者,依修習課程數(最多4門),按4、9、13、18日分別辦理役期折減。


(2)欲修習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」者,成績合格後,亦得增加役期折減天數,計算方式同「軍訓課程」,依所修習且合格之課程數,按4、9、13、18、22日分別辦理役期折減。
(3)惟不論「軍訓課程」、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」,加上高中(或相等學歷)時期所修習之國防通識(全民國防教育)課程,折減役期最高以30日為上限。

2.83(含)年次以後~折減「軍事訓練」役期:
就讀大學(含研究所)期間,修習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」成績合格(達60分)者,
每門課程得折減軍事訓練2 日,5門不同名稱課程課目全部修習完畢,至多得折減10日(同
名稱課程僅能折減2日)。

七、配合國防部募兵制期程調整,民國82年12月31日前出生,尚未服兵役的役男,原可轉服替代役,部分仍須入營服一般常備役;民國83年元旦以後出生者不受影響,維持原計劃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。另104年仍將針對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辦理「大專程度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考(甄)選」,相關考選計畫及簡章另案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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